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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研究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市直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结构;审核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审核辖县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指导和协调县(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研究制定法人登记实施细则;依法对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登记方面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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